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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中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老年人处置的法律风险防控
发布日期:2020/11/11   来源:侯二朋    阅读:438 次

2020年7月9日晚,内蒙古赤峰市一家老年公寓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嫌疑人王某某(男,81岁)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7月10日,内蒙古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发布《关于立即开展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等民政福利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对入住民政福利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和儿童进行逐人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精神异常、严重焦虑和抑郁症等容易发生肇事肇祸的精神类疾病。

这一恶性事件给养老机构带来的警示意义是巨大的。前车之鉴,亡羊补牢犹未迟也。内蒙古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在事件发生后,紧急要求辖区内的养老机构对入住老年人的精神状况进行排查。养老机构如果没有对老年人的精神状况特别关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的,都应当尽快查缺补漏。

为此,我们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以下简称“《工作规范》”)的规定,对养老机构处置老年人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法律风险措施进行分析,供养老机构参考。

一、立即开展住养老年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筛查

为了防止机构内部因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不当行为发生安全事件,养老机构应立即开展住养老年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筛查。筛查的依据可以根据当地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精防机构”)发布的精神异常行为识别清单进行。

1.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

根据《工作规范》的规定,可以参考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开展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包括:

(1)曾在精神科住院治疗;

(2)因精神异常而被家人关锁;

(3)无故冲动,伤人、毁物,或无故离家出走;

(4)行为举止古怪,在公共场合蓬头垢面或赤身露体;

(5)经常无故自语自笑,或说一些不合常理的话;

(6)变得疑心大,认为周围人都针对他或者迫害他;

(7)变得过分兴奋话多(说个不停)、活动多、爱惹事、到处乱跑等;

(8)变得冷漠、孤僻、懒散,无法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

(9)有过自杀行为或企图。

各地精防机构可能会根据上述清单进行调整、删减。养老机构可以向当地的精防机构进行咨询。

2.开展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可以依靠的组织力量

根据《工作规范》的规定,养老机构在开展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时,可以借助的组织包括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根据《工作规范》的要求,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在辖区内指定一所具备条件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为精防机构,承担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等培训与指导,负责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业务管理。养老机构在排查中遇到相关问题的,可以向精防机构咨询、求助。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协助民政、公安等部门进行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的职责,并将筛查结果报告县级精防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建立长期的老年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机制

在入住评估时加强对老年人精神状况的评估,并定期或根据情况随时对住养的老年人进行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筛查,从入口和在院两方面建立排查机制。

1.在入住评估时按照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对老年人及其家属进行询问,并让老年人及家属签字确认,从源头上控制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

2.在养老服务协议中加入条款,根据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排查,老年人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其近亲属应在合理期限内安排老年人至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若诊断老年人存在精神障碍的,可以约定养老服务协议终止,或者在老年人治疗后精神状况的得到控制时再回机构住养。若家属拒不安排老年人至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的,养老机构可以要求终止养老服务协议。

3.养老机构至少每年对在院的老年人根据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进行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筛查,以评估在院老年人的精神健康状况。如果在服务过程中,发现老年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应及时进行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筛查。

4.养老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应注意收集老年人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证据。老年人及家属通常都不愿意承认其有精神障碍。为了解决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家属不配合进行诊断,养老机构拟通过终止养老服务协议化解风险的,必须有能证明老年人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证据。

三、对排查出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老年人的安置

在院的老年人如果被排查出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养老机构应谨慎对待,防止老年人采取暴力性、报复性等安全风险的行为。

1.一方面要组成由护理员、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的工作专班,按照个案处理,进行心理辅导与慰藉,制定适当的措施防止发生安全风险;一方面要及时与家属联系,安排对老年人进行精神障碍诊断,根据医嘱采取药物干预。养老机构在此过程中,应注意做好护理服务记录,把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老年人的反应等方面均全面记录,作为尽到服务义务、管理责任的凭据。

2.对家属不配合对老年人进行精神障碍诊断,且存在一定危险性的老年人,养老机构可以根据情况要求终止养老服务协议。但养老机构可能面临的难题是家属不配合,老年人无法离院。尽管如此,为了养老机构内部的安全,养老机构必须解决,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养老机构的管理人员面临管理失职的法律风险。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养老机构应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判决养老服务协议解除,达到让老年人离院的目的。且在老年人离院之前,养老机构都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老年人自身或给他人造成意外。

3.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1)一般情况下不能对排查出的疑似精神障碍老年人进行强制的精神障碍医学检查,但可以建议其近亲属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可见,进行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是以本人意愿为首要原则的。第二十八条规定,除个人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近亲属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所以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近亲属有权利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除此之外,除非有特殊情形,任何人不得强制对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在一般情况下,养老机构只能建议其近亲属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这里的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当疑似精神障碍老年人发生自伤、危害他人的行为或者有发生这些行为风险的,养老机构、公安机关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医疗机构接到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不得拒绝为其作出诊断。所以养老机构如果发现疑似精神障碍老年人发生自伤、危害他人的行为或者有发生这些行为风险的,可以报警,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将老年人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养老机构要把好“门”,守好“院”,安全重于泰山。对疑似精神障碍老年人,尤其是有暴力倾向的老年人要慎重再慎重。我们已经看到了全国各地多起发生在养老机构内老年人自伤、伤害他人的诉讼案件。依法谨慎管理,即便发生了安全事故,管理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几率会减少很多,否则就不仅是经济赔偿问题,可能会是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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