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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鲁山老年公寓特大火灾事件的教训
发布日期:2021/4/2   来源:侯二朋    阅读:437 次

2015年5月25日,河南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64.5万元人民币。事故发生后,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7年12月7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人民法院对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5·25”特大火灾事故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该老年公寓法定代表人范花枝、两名副院长、消防专干、消防安全小组成员等6名直接责任人及10名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分别被判刑。

这起特大火灾事件教训非常深刻,值得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警醒。目前从新闻报道看,法院认定鲁山养老公寓法定代表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构成刑事犯罪的主要原因,一是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建设,二是违规运营,管理不规范。

养老机构、护理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且聚集的人员活动能力欠佳,基本不具备自救能力,这对服务设施的硬件安全,从业人员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河南鲁山养老公寓特大火灾事件为所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要从设施硬件和管理软件两方面着手防范安全风险,要做到。


一、依法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装修

1、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装修设计要遵守国家强制性标准,选择有设计资质的服务机构开展设计。

2、在建设前,办理审批手续。根据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建筑规划许可证等。

3、将建筑工程发包给有建筑资质的承包人施工建设,不能偷工减料。

4、建设完成后,开展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严格、规范地管理与运营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管理与运营。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开展养老服务的标准化建设。根据民政部的要求在机构内部开展标准化建设,用标准化来规范运行。

3、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并有监督实施的措施。


养老服务设施的安全重于泰山,任何人都马虎不得。一旦发生重大事故,而责任人又不能证明依法依规建设、运营管理的,将面临锒铛入狱的刑事法律风险。





北京大成(杭州)侯二朋律师团队

专注于养老产业法律服务,研究全国及各地区养老产业政策,服务于养老机构、养老产业投融资、养老地产等领域,以遍布世界各地的大成律所办公室为依托,为有志于从事养老产业发展的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和商务解决方案。 咨询电话:13819174456(侯二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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