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主要有:
(1)虚报注册资本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2)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情节严重的;
(3)无正当理由超时未开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
(4)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审批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
(5)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
(6)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者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报告的;
(7)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