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资质证书 业绩案例 客户评价 法律服务 法律咨询 关于我们 养老法律资料库
律师文集 >
养老机构为老年人出具证明文件的法律风险防控
发布日期:2021/4/2   来源:侯二朋    阅读:550 次

养老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常常面临老年人或其家属要求出具各类证明文件的情况,如在院证明、事故证明等。若对出具证明文件业务流程没有规定,一方面会使护理工作人员在面临老年人或其家属要求开具证明文件时不知如何应对,另一方面还可能会造成管理疏漏,导致出具证明文件的内容与客观事实及机构的真实意思相悖,给养老机构造成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所以养老机构应把老年人或其家属请求开具证明文件的事务作为一项工作内容加以规范管理。

一、证明文件类型

在实践中,老年人或其家属请求出具的证明文件不会对养老机构的经营造成风险,对于这些证明文件的出具可以规定简易的程序。只要老年人或其家属提出,为了方便起见,尽快开具给老年人或其家属。但有些证明文件可能会涉及养老机构承担法律责任,要特别予以关注,应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养老机构应总结以前养老机构经历过的老年人或其家属要求开具证明文件的情形,对不同情形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并规定相应的批准、盖章工作程序。

我们在为客户服务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在院证明

养老机构出具在院证明需实事求是,按照老年人住养的实际情况出具,通常不会存在法律风险。养老机构不应配合老年人或其家属的要求,在老年人不在院期间也出具在院证明文件。这样的证明文件属于虚假证据,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扰乱法院的诉讼程序,被追究法律责任,严重的,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老年人伤亡事故证明

养老机构出具事故证明需严格审慎,要考虑如措辞不当可能被追究赔偿责任。老年人或关系人起诉养老机构时,该类证明可能构成机构对自身养老服务过错的自认,使养老机构承担本可以避免的法律责任。所以养老机构在出具此类证明文件时,应仔细斟酌用词,与客观事实和自己的真实意思保持一致。

养老机构出具事故证明的,应明确老年人或关系人索取该类证明的用途、注意事故经过的描述和措辞,必要时可以求助法律顾问或法律专业人士。

3、其他证明

老年人或关系人要求养老机构出具其他证明文件的,养老机构需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可参照出具伤亡事故证明进行。

二、规范证明文件出具过程

养老机构防控出具证明文件的法律风险,需要从规范程序做起。

1、老年人或其亲属应提出申请

老年人或其亲属要求养老机构出具证明文件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写明老年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与老年人的关系、证明文件用途、收取证明文件的机构全称、事故经过(如有)等,并签字、注明申请日期。

2、养老机构审批

老年人、关系人提出申请后,养老机构应对证明文件的用途、内容等进行审批,必要时可电话联系老年人或其亲属所述收取证明的机构进行确认,并在证明文件首部载明收取证明文件的机构名称。

证明文件内容的大致存在两种:一是休养员或其亲属自行草拟的文件或其提供的机构格式文件;二是休养员或其亲属陈述要求,养老机构草拟。不论证明文件的内容如何形成,养老机构均应审慎对待,核查事实、评估相应法律风险。如预见可能涉及法律纠纷的,建议联系法律顾问或法律专业人士进行审查。对于护理记录上有相关记载的内容应严格按照护理记录出具,不可随意增减,对于休养员或其亲属不合理的要求应当拒绝。

不宜迎合家属的需要出具证明文件,要遵从客观事实。

3、做好印章管理

养老机构内控审批通过、经主管科室负责人、院领导签署会签单后,方可于证明文件上加盖印章。同时,印章管理部门在用印前应当做好用印登记工作,用印完成后对老年人或其亲属所填申请表原件及证明文件的副本进行存档,以应对可能引发的相关法律纠纷,避免因举证不能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大成(杭州)侯二朋律师团队

专注于养老产业法律服务,研究全国及各地区养老产业政策,服务于养老机构、养老产业投融资、养老地产等领域,以遍布世界各地的大成律所办公室为依托,为有志于从事养老产业发展的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和商务解决方案。

咨询电话:13819174456(侯二朋律师)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A座18楼(市民中心旁)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养老产业法律资讯",获取更多文章。

Copyright © 2021-2022 © 侯二朋养老法律服务团队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08257号-1   养老法律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