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双方根据 ,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为上交利润递增包干。
二、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上交利润数额
1.承包方上交利润包干基数为
2.承包方按 递增 %比例上交利润。
3.承包方上交利润时间按 计算,即 年 月交 元; 年 月交 元; 年 月交 元; 年 月交 元; 年 月交 元。
四、企业留利分配
项 目 |
生产发展基金% |
福利基金% |
奖励基金% |
企业留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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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家指令性产品供应计划和生产计划
六、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 年末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承包期间固定资产增值总额为 万元,其中 年 万元; 年 万元; 年 万元; 年 万元; 年 万元。
2.国家资产的维护 ;设备完好率达到 %;固定资产净值率 %。
闲置资产处理办法
3.新产品开发 项,主要新产品是 。
4.承包期间技术改造投资总额 元; 年为 元; 年为 元; 年为 元。
5.产品质量要求 。
6.主要物资能源消耗指标 。
7.安全生产和双保指标 。
8.出口创汇指标 。
9.产值指标 。
10.人均上交利润 。
七、贷款归还,承包前的债权债务处理:
.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企业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2.对承包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在 时间内完不成上交利润 %,或严重违法经营,或 的,发包方会同有关部门核查后,可依法定程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换经营者。
3.按合同规定兑现奖罚条款。
4. 。
(二)承包方:
1.承包方的经营者 是企业在承包期间内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负有全面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45条规定行使职权。
2.在国家法律、政策、计划允许的范围内,承包方有权建立以经营者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
3.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和计划,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
4.承包方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奖励:
(1) 。
(2) 。
(3) 。
5.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处罚:
(1) 。
(2) 。
(3) 。
6. 。
九、违约责任
1.发包方违约或非法干预,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调整当年上交利润或延长承包期限。
2.承包方完不成上交利润指标,除由经营者和其他负责人按合同规定赔偿外,不足部分以企业资金补足。
3. 。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二、本合同自 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分,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份,分送 , , 。
发包方: (盖章) 承包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