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需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根据需求向乙方订购全新合格的积分礼品的事宜订立《 与 礼品采购合作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乙方采购如下积分礼品以供甲方客户进行兑换:
序号 |
积分礼品名称 |
积分礼品描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配送地点 |
备注 |
1 |
|
|
|
|
|
|
|
2 |
|
|
|
|
|
|
|
合计金额大写(含税价): (人民币) |
备注:上述数量、总价均为上限,最终甲方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量、总价与乙方结算。
第二条 产品描述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质检检验报告,确认产品质量通过有关认证机构检验。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含质量要求),应符合:
(1)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2)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通常标准或符合协议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3)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协议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要求或补充的技术要求优先执行。
甲方对产品要求:
1.包装:乙方按国家有关标准对产品进行标准包装,确保产品符合长途运输配送、防潮、防震要求,确保产品在运输途中不被损坏,使用经甲方认可的包装设计。产品本身及包装不影响人体健康或不产生环境污染问题,达到国内环保要求。
第三条 交货方式和验收
交货日期:
交货地点: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上门,本协议采用的是以下第 种交货方式。
(1)集中配送
乙方提供产品仓储,不再另行收取仓储服务费,按甲方要求的数量、时间、批次将产品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和接收人,乙方所配送产品需在交货前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指定验收人员当场拆封产品验收。乙方在完成送货后 天内将配送公司签字确认的送货单或同类凭证留存,以备查验。
(2)点对点上门配送客户
乙方提供产品仓储,不再另行收取仓储服务费,按甲方要求的数量、时间、批次将产品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和客户,乙方在客户签收时提醒客户当场检查商品的完好性。乙方在配送产品当天,应致电客户确认配送地址及配送时间,并与客户确认是否由他人代收礼品,若客户要求变更配送地址的,乙方应要求客户与甲方客服人员联系。乙方在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个自然月的已发货订单汇总表(包含补发货订单),甲方在收到已发货订单汇总表后的 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核算。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数据存有异议,甲方需于报表核算后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另行核对,协商解决。如甲方确认数据无误,甲方对结算月订单客户进行电话回访,抽查配送情况及服务质量,无误后通知乙方邮寄清款文件和发票。
若乙方未能在指定日期提供足额的产品,每迟延一天,应每天按总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提供足额产品为止,同时,甲方由此遭致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若甲方逾期付款的,每日按所涉金额的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顺延交货日期,甲方任何一批货款迟延付款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所有未交货的订单,且甲方应付甲方未至付款期的所有货款。在甲方向乙方清偿所有货款和违约金后,乙方再恢复履行订单中约定的交货义务。
甲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或在交货期限前无故提出退货,均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的违约金,如果还有其他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其他全部损失。甲方若已支付预付款的,预付款不予退还。
若甲方提供的交货地点或收货人信息有误,则应承担乙方为此多支付的实际费用和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若乙方送货至指定交货地点时,甲方或其客户未履行签收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交付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并视甲方违约,无故拒绝接收货物,乙方不承担因此而可能造成的延迟交货的责任,且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提存货物的费用,违约金,仓储费,运输费和人工费等。
若甲方需增加产品订购量,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增加订购量之日起 天内告知是否能接受新增的订单以及送货时间。甲方的提货代表或委托收货人在提货现场进行数量清点、货物检查和验收确认等作业完毕后,应当立即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若有异议应立即向乙方提出。甲方当时(收到本合同约定的货物 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对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验收合格。
第四条 纠纷及处理
乙方应按国家及行业标准为产品提供售后“三包”。甲方为产品的订购方,于产品订购后凡涉及产品质量、品牌或版权的咨询、投诉、产品责任的各类纠纷等事宜均由乙方处理,甲方不负任何直接或连带责任。
乙方作为产品的销售方,保证产品保修 个月,在产品保修期内乙方有责任落实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若因产品质量问题而未能符合国家规定之安全标准及产品责任标准(包括由乙方配送运输中破裂损坏),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乙方并须赔偿甲方由此遭致之一切损失。乙方应于收到甲方或甲方客户投诉后 天内重新为甲方或甲方客户免费运寄新的产品。
在协议期内,若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客户投诉或纠纷,进而影响甲方业务发展或信用卡产品形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在协议期内,乙方需指派专职人员协助处理有关用户的咨询、投诉、退货等产品质量、品牌异议,以降低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
注:乙方处理客户咨询或投诉方式如下:
咨询、投诉电话: ,联系人: ;
若甲方或甲方客户拨打此电话进行咨询或投诉,联系人将依情况及时给予回复。
甲方收货代表: 联系电话:
第五条 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专利权、商标权、外观设计、版权)
甲方有权以乙方认可的方式在其业务宣传物料(如海报、杂志、报纸、单张、户外路牌、直邮广告等)上出现所订购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刊登产品的形象及名称)。乙方保证甲方的上述行为对所订购产品以及与产品相关的任何包装、设计、商标、图案不构成对乙方及任何第三方所享有的知识产权的侵权。
如发生任何有关知识产权问题之纠纷或由此产生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被第三人追诉而产生的诉讼、仲裁或调解之费用及由此产生的任何赔偿或支出)应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甲方不预付货款,乙方将货物按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凭送货单和相应金额的正式商业发票等,到甲方处办理付款手续(可以按实际交货数量分批付款)。
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已验收合格产品总金额的 货款打入乙方指定账户,剩余 货款作为质保金,在产品全部验收合格后 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如乙方不能及时提供发票,则甲方付款期可相应顺延。
乙方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乙方账户如有变更,应提前 个工作日以正式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更新付款信息。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延期付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保密条款
乙方就本协议所涉及任何甲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如向第三方泄露任何有关资料或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应赔偿甲方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乙方须建立并完善内部的数据保密及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确保甲方数据的安全。乙方应明确接触甲方客户数据的授权人员,并在甲方备案。乙方须保证除授权人员之外,任何人不能接触到甲方资料,并进行处理或分发。
乙方须确保其工作人员、投递人员及其他接触客户资料的人员,不复制、打印、转移客户资料。在甲方数据、文件的传递、交接方面,乙方要有明确的交接记录,记录中应注明交接时间、地点、交接数据的名称及交接人员的双方签字。
本保密条款独立且持续有效,不因本协议终止或解除而终止,也不因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而无效,除非双方另行约定共同终止。
第八条 协议解除
符合以下情况的,在给予违约方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无故不能按时交货的;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与约定不符的;
由于甲方原因迟延付款的;
甲方无故拒绝接受乙方货物的;
乙方不能按照协议约定按时将产品配送至甲方指定人员。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的当事人在没有得到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协议或依据本协议产生的权利义务。在没有得到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转让本协议或转让依据本协议产生的权利义务的行为无效。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 )项处理:(只能选择一项)
(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供方(签字、盖章) |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签订地点: |
合同签订地点: |
电话: |
电话: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