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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安全教育制度
发布日期:2022/6/22   来源:    阅读:593 次


本院办公室负责制订每年的安全教育年度计划。

一、从业人员安全教育

1.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用电安全、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

2.本院办公室每年分批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员工安全教育。所有员工每半年应至少接受1次岗位安全、职业安全教育。

3.每次员工安全教育后,对全体受教育人员进行考试,测试成绩,如考试不及格的,应参加补考,直至考试通过。

二、相关人员安全教育

相关第三方、志愿者和从事维修、保养、装修等短期工作人员均需要参加相关人员安全教育

1.对相关第三方的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旨在引导相关第三方了解老年人在住养期间可能面临的安全事项,以及为了老年人的安全防护需要,相关第三方需要配合、协助的事项。

对第三方的安全教育应做好教育记录,从而作为相关第三方认可老年人在本院存在安全风险的依据。

在老年人住养过程中,如果有新的安全注意事项,应及时告知相关第三方,对其进行安全宣教。

2.对志愿者的安全教育

志愿者在开展志愿活动前,应接受本院的安全教育;

本院对接人员应预先了解志愿者的主题和服务内容、使用的工具等,针对服务确定安全风险的来源,有针对性地对志愿者进行安全教育,并在安全教育前与志愿者的负责人进行确认。

3.从事维修、保养、装修等短期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短期工作人员进入本院开始工作之前,本院对接人员应向其进行安全教育,着重介绍养老院不同于一般场所的风险易发性和更高的安全要求。

本院对接人员应结合短期工作人员具体工作内容进行安全宣教,最大程度上避免因防范不充分而导致事故发生。

应告知短期工作人员在工作时注意工具、操作场地等远离老年人,防范老年人摔伤等风险发生。

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包括用电、禁烟、火种使用、门禁使用、尖锐物品管理安全教育。

三、老年人安全宣教

1.入住时进行安全宣教

根据老年人的辨识能力,让老年人知晓房间内、公共区域的安全风险因素。在生活中应注意远离安全风险。

根据能力评估结果及安全风险评估情况,向老年人说明其生活中面临的安全风险。

2.在服务过程中即时进行安全教育

养老护理员应根据老年人的记忆力、辨识能力等个性化情况,对老年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在服务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对老年人进行放烫伤、防摔倒等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教育的事项尽可能进行简要记录。

必要时,可以与家属进行沟通。

3.针对自理老年人定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

定期针对自理老年人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安全防护等内容的教育,每年度不少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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