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相关授权批准,就甲方和 有限公司,股份退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个人原因申请将其在 有限公司全部股份退还。
二、乙方同意接受该退股的股份,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全部退股金给甲方。
三、退股金额人民币(大写): 整(小写: )。本合同签订当日生效,签订之日 日内乙方支付上述款项给甲方,甲方不再享有公司的股东任何权益和义务,不得再请求分配利润或者其他经济报酬。
四、甲方保证对所退股该公司的股份拥有完全的处分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等,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在合作期间从乙方公司获取的商业秘密在签订本退股协议后有继续保密的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不得从事造成有损乙方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言行举止,否则将赔偿乙方的损失。
六、本退股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使用 有限公司的商标。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有从事 行业,在登记公司名称时,不得自行使用“ 有限公司”字样作公司名称。如甲方违反本条款,应当支付违约金给乙方,给乙方造成严重损失的,应当另行赔偿。
七、本协议签订前后甲方所有的个人债务应当自行履行完毕,因其履行个人债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诉讼、仲裁均与 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无关。
八、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主体均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且甲方收到退股金后生效。
甲方(签字和手印): |
乙方(盖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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