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授权代理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证件类型及编码:
住所:
联系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的制作,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1.1 项目名称
制作;
1.2 项目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 进行制作。
二、履行方式
2.1 双方业务主要联络人
甲方: 。
手机号码: 。
乙方: 。
手机号码: 。
2.2 甲方应按照制作要求向乙方提供符合制作需求的原素材。
2.3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素材按时按质完成合同中所述工作。
2.4 乙方自行安排场地器材完成制作,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2.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来制作并达到甲方的标准。甲方将根据需要对委托乙方执行的工作进度及履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合同的完全履行,乙方应对甲方的检查监督进行配合。
三、酬金及结算方式
3.1本合同制作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3.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3.3 结算时间及方式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 %的定金共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乙方完成 的制作并通过甲方审核,将工作文件及成品交付甲方后,甲方支付乙方 %的尾款共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四、履行期限
4.1 项目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五、权利担保条款
5.1 甲乙双方均应根据所知悉的对方公司所在地、产品影响涉及地的公序良俗、法律、法规、行业规章等,谨慎、善意履行合同义务,保证其所履行合同义务之行为、提供之产品不致侵害第三人之姓名权、名誉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5.2 乙方应保守商业秘密,在本合同约定期间和制作完成后,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此次的合作作品用于商业或非商业活动。
5.3 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使用本项目中的素材及以其他任何方式利用本项目中的素材对外盈利。
六、保密责任条款
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乙方作为相关工作的承担或参与单位,需在相关工作过程中及以后承担保密责任。
6.2 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保密内容的法人及法人单位工作人员。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保密内容的行为。
6.3 本协议涉及保密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包括:
a甲方给予乙方的剧本、人物设定、场景设定、模型、材质等;
b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制作的作品。
6.4 乙方责任
a乙方应仅将甲方批准的保密信息用于工作范围内的漫画创作;
b乙方对从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获得的涉及相关工作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c乙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得对其复制、仿造等;
d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使用包强系列卡通动画中的素材(包括但不限于角色设定图、概念设定等)及以其他任何方式利用包强系列卡通动画中的素材对外盈利;
e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6.5 保密期限
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终止期限,自本协议签字之日或者自双方取得有关文件、资料之日起,以时间在前的为准,至本相关工作全部完成后甲方公司书面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后终止。如在本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乙方提前退出本项目,乙方应在终止本相关工作后的 年内继续履行有关保密责任。
6.6 保密条款违约责任以及损失赔偿
a乙方如将协议约定的保密内容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保密内容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损害赔偿,赔偿数额为乙方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损失的 倍损失额;
b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c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保密内容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d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保密内容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合同违约及赔偿责任
7.1 甲乙双方须按照合同条款竭诚地履行各自义务。甲乙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而给另一方造成任何损害,或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其所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同时,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7.2 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发出通知后的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一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
7.3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 天且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7.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的授权代理人而解除本合同:
a非因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完成并向甲方提交制作内容,经甲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完成并向甲方提交的;
b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7.5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a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b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第7.2条、第7.3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7.6 除本合同第7.2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7.7甲乙双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a非因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完成并向甲方提交设计,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甲方已经支付乙方酬金的 %作为违约金;
b乙方制作的内容通过甲方导演的审核后,甲方应在 日内支付酬金,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甲方未支付乙方酬金的 %作为违约金;
c若未出现本合同第7.2条规定的情形,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向其支付的酬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d若甲方根据本合同第7.4条a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向其支付的酬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e若甲方根据本合同第7.4条b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乙方无须返还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酬金,亦无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有关经济损失,但甲方不必依据本合同第3.3条的规定继续支付酬金,且有权使用乙方现有的工作成果。
7.8 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第7.2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9 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隐含关系排除及署名
8.1甲乙双方的关系:由项目产生的委托关系,本合同并不产生除此以外的任何代理、授权、合作、联营、隶属、合伙等关系。
九、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9.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解释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9.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甲、乙方任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在解决纠纷过程中,除双方发生争议且正在进行裁决的部分外,本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其他
10.1 本合同未叙详尽并需补充之事,双方应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有效期至项目完整结束,双方费用结清为止;
10.3 乙方向甲方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0.4 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授权代理人(签字): |
授权代理人(签字): |
签约日期: |
签约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