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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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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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因 需要,以其所有的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向乙方申请贷款。并于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金额
第二条 贷款期限
第三条 贷款用途
第四条 贷款利率
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 银行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贷款的偿还
1.甲方保证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2.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他收入。
3.如甲方要求用其他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4.
第六条 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第七条 抵押期限
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偿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八条 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该笔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2.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不得借口拖延;
3.在抵押期间保管好抵押物,并负责抵押物的维护费用,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4.保证抵押物不受甲方资产分割、债权转让、合并、分立、破产等的影响;
5.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 日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6.负责对抵押物投保;
7.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上述情节时,在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的情况下甲方仍不改正的,乙方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二)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1.妥善保管抵押物。
2.在甲方偿还清贷款后,向甲方完整交还抵押物契据、证件。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
2.因乙方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对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4.
第十条 与签订合同相关费用的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其他规定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留存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
乙方(签字、盖章): |
签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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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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