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接收编号:
合同评审通过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栏内容由卖方合同管理部门填写)
甲方(买方)单位名称: 医院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法定(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乙方(卖方)单位名称: 电梯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法定(委托)代理人:
为了加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梯号:
品牌及型号:
层/站/门:
设备单价(元/台):
数量:
设备价小计(元):
门诊: 台
病房: 台
设备价合计(大写): 元整(¥: 元)
本合同总价(大写): 元整(¥: 元)
注:本合同价已包括电(扶)梯设备销售额及其应交纳的17%增值税,以及货物运到工地的运输、保险费及12个月的免费维修保养费用,包含安装费以及货物到工地现场后的仓储费用。
二、付款方式
2.1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直接汇入本合同乙方账号,作为合同定金。甲方逾期给付的,则合同交货期另行协商。
2.2收到货物之日起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部分 %的货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直接汇入本合同乙方账号。
2.3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 天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的货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直接汇入本合同乙方账号。
2.4 年的质量保证起满后 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付清余下的 %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直接汇入本合同乙方账号。
三、交货
3.1交货期限:
梯号: ,交货期: 年 月 日;
梯号: ,交货期: 年 月 日。
3.2交款办法:乙方代为组织发运并送货到工地现场。
3.3运输方式: 。
3.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
到货地点:甲方单位现场
接货单位: 医院
接货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四、收货查验
4.1甲方委托乙方把货物运到甲方工地,如有缺损由乙方负责,并无偿提供缺损件。
4.2甲方收货后应妥善保管(如防潮、防盗等)。
4.3安装时,甲方应会同乙方安装人员根据装箱清单、产品合格书和随机文件技术规定的数量和质量标准验收,如发现缺损件,甲方应在开箱之日起 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核对无误后补齐缺损件。
五、产品质量保证
5.1乙方电梯根据“GB7588—2003”、扶梯根据“GB16899—2011”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进行制造与安装。
5.2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电(扶)梯设备规格型号向甲方提供全新的电(扶)梯设备。
5.3乙方应按投标承诺的技术规格及配置要求向甲方提供设备。
5.4乙方负责安装的,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自乙方发货之日起 个月内,但其中使用期不超过 个月。
六、产品包装:须适合长途运输及合理的多次搬动。
七、合同变更和违约
7.1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的,应在本合同约定交货日前 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认可。
7.2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乙方逾期交货或甲方逾期付款或逾期提货的,违约方应按延期部分金额每日万分之 的比例向另一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7.3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金额 %的违约金;乙方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金额 %的违约金。货物已交运的,甲方无权要求退货。
7.4甲方未付清本合同款项的,本合同项下电(扶)梯设备的所有权仍属于乙方。
7.5本合同文本不得涂改,若需修改,则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修改意见,并在合同“附件”中注明,且由双方共同签署此附件。
八、其他
8.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均为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本合同未涉及的违约事宜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8.3如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 人民法院裁决。
8.4本合同履行地为 。
8.5本合同一式 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与盖章时起生效,甲方执正本 份,乙方执正本 份、副本 份。
九、特殊条款
9.1井道技术数据由乙方实地测量,发生差错由乙方负责。(甲方原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井道尺寸不作参考)
9.2电梯基本功能中的轿厢到站钟改为语音报站,轿厢内增设紫外线消毒灯。
9.3乙方提供的电梯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电梯基本功能和技术要求,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9.4凡规定的进口部件要提供海关商检证明。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 |
乙方: |
签约时间: |
附件:技术规格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