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发包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包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双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形式为上交利润递增包干。
第二条 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 年。
第三条 上交利润数额
1.承包方上交利润包干基数为 元。
2.承包方按递增 %比例上交利润。
3.承包方上交利润时间按计算,即 年 月交 元; 年 月交 元; 年 月交 元; 年 月交 元; 年 月交 元。
第四条 企业留利分配
项目 |
生产发展基金 % |
福利基金 % |
奖励基金 % |
企业留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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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条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万元,承包期间固定资产增值总额为 万元,其中 年 万元; 年 万元; 年 万元; 年 万元; 年 万元。
2.国家资产的维护;设备完好率 %;固定资产净值率 %。
3.新产品开发项,主要新产品是 。
4.承包期间技术改造投资总额 元; 年为 元; 年为 元; 年为 元。
5.产品质量要求。
6.主要物资能源消耗指标。
7.安全生产和双保指标。
8.出口创汇指标。
9.产值指标。
10.上交利润 。
第六条 贷款归还,承包前的债权债务处理: 。
第七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企业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商、服务工作。
2.承包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在时间内完不成上交利润%,或严重违法经营,或的,发包方会同有关部门核查后,可依法定程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换经营者。有权解除本合同,如因承包方的行为导致发包方利益受损(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
3.按合同规定兑现奖罚条款。
4. 。
(二)承包方:
1.承包方的经营者是企业在承包期内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负有全面责任,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2.在国家法律、政策、计划允许的范围内,承包方有权建立以经营者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
3.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和计划,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
4.承包方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奖励:
(1) 。
(2) 。
(3) 。
5.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处罚:
(1) 。
(2) 。
(3) 。
6.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发包方违约或非法干预,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调整当年上交利润或延长承包期限。
2.承包方完不成上交利润指标,除由经营者和其他负责人按合同规定赔偿外,不足部分以企业资金补足。
3. 。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如选择仲裁务必填写仲裁委员会名称):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自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份,分送 , , 。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